中新網7月12日電 據廣東省紀委監(jiān)委消息,日前,經廣東省委批準,廣東省紀委監(jiān)委對廣東省肇慶市政協(xié)原副主席趙志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趙志毅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對黨不忠誠不老實,對抗組織審查;無視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長期違規(guī)收受禮金;違背組織原則,在干部、職工的錄用、職務晉升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;毫無紀法底線,靠醫(yī)吃醫(yī),大搞權錢交易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藥品和醫(yī)用耗材銷售、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,退休后仍不知止。
趙志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、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趙志毅開除黨籍處分;按規(guī)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